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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养猪模式如何防控猪肉的重金属污染
2024-10-10 【养殖百科】 0人已围观
简介摘要:环境中的重金属元素通过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植物, 动物通过对植物的摄取、水的饮用等进一步造成重金属对动物的污染。被污染食品动物制成的食品,将对产生危害。重金属污染是当今制约无公害猪肉生产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在生态养猪模式中控制重金属污染更为必要。然而,重金属污染问题迄今仍未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全面系统的研究报道也比较欠缺。无公害猪肉生产中,污染与控制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是铅、镉、砷
摘要:环境中的重金属元素通过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污染植物, 动物通过对植物的摄取、水的饮用等进一步造成重金属对动物的污染。被污染食品动物制成的食品,将对产生危害。重金属污染是当今制约无公害猪肉生产的又一个重要问题,在生态养猪模式中控制重金属污染更为必要。然而,重金属污染问题迄今仍未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全面系统的研究报道也比较欠缺。无公害猪肉生产中,污染与控制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是铅、镉、砷、汞和铬。文章结合三峡库区生态养猪模式中无公害猪肉生产,对无公害猪肉的重金属污染现状、来源和危害做一综述,并结合生产实际,提出对重金属的控制措施。 关键词:无公害猪肉;重金属;控制 随着人们无公害意识和观念的不断增强,对安全,卫生,生态,健康等问题日益关注,全世界已经形成了一股追求无污染、无残留、安全卫生、健康的无公害食品的浪潮。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我国猪肉产品安全问题却十分突出。影响猪肉安全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人畜共患疫病,第二是滥用或非法使用兽药及违禁药品,第三是农药和工业三废造成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残留的污染,由于我国工业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重金属的污染对人类的危害越来越突出。根据资料显示,关于疫病、兽药残留的研究以及控制措施方面文献报道很多,也非常全面。而目前有关重金属污染对动物性食品安全的危害研究却很少,尤其是三峡库区生态养猪模式中无公害猪肉生产的重金属污染与控制系统未见报道。为此,本文主要从国内猪肉中重金属污染概况,猪肉中重金属的来源与危害,尤其是对三峡库区生态养猪模式中无公害猪肉生产的重金属污染与控制进行详细的阐述。 1 国内猪肉中重金属污染研究概况 关于环境如水体、土壤、空气等以及植物中重金属污染已多见报道,但关于动物性食品中的重金属污染研究还不多。有关的文献都只是片面的研究了某一地区的一二种重金属元素,系统全面的无公害猪肉中重金属污染与控制现状的研究还未见报道。无公害猪肉生产中应控制的重金属元素主要是铅、镉、砷、汞和铬。 1.1 铅与镉 2002年9月,四川省井研、邛崃、蒲江县和资阳市雁江的屠宰现场, 随机抽取10头猪的猪肉和猪肝,对其中的镉和铅进行了测定,结果表面猪肉中铅含量在0.300 mg/kg以下,镉含量均在0.050 mg/kg以下,符合我国《无公害食品 猪肉》(NY5029-2001)规定的铅和镉含量的要求。不同屠宰场间猪肉中的铅和镉含量基本一致。 江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2004年广东省食品污染物监测计划的统一部署,于2004年12月对全市主要农贸市场的产品进行了重金属铅、镉监测,其中包括了猪肉和猪肾。结果猪肉全部合格,猪肾中镉含量偏高。 2003年,在严格的质量控制下,对南通市6县2区共6种动物性食品中进行了有关镉污染状况专项调查,其中包括猪肾。结果表明,镉含量平均值最高的为猪肾脏,南通市动物性食品中存在一定程度镉污染,特别是动物肾脏镉污染严重。 2004年9月,在丹东市对65种食品中重金属铅进行了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重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2004年对重庆市的生猪,作了比较全面的重金属本底抽样检测,结果表明重庆市猪肾中镉残留严重超标, 超标率为86%, 镉残留平均3.8 mg/kg,所抽查的39个区县都有超标样品出现, 最高的超限80多倍。 1.2 砷和汞 据周蓉等报道,采用微波消解样品,应用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对绿色食品猪肉中的砷、汞进行了快速测定,结果表明,采用微波消解猪肉样品比湿法, 具有更好的时效性。 据黄裕等人对深圳经济特区屠宰生猪汞含量的调查显示,在1998年8月至1999年11月期间,对深圳市肉联厂屠宰的生猪中,随机抽检30头,分别对其肌肉、肝脏及肾脏的总汞含量进行了测定。其结果表明,深圳市屠宰生猪汞含量绝大多数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但其中有一头汞含量超标,说明深圳市售鲜猪肉中存在汞超标的问题。 祝玉双等人在2004年9月, 对丹东市的65份食品中砷、汞含量进行监测(包括对鲜猪肉的重金属监测),结果报告表明,全部符合国家标准。 1.3 铬 2004年,重庆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重庆市的生猪猪肉,作了比较全面的重金属检测。其中包括了对铬的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2 猪肉中重金属的来源与危害 重金属污染通过污染土壤、水体、大气等环境, 污染植物, 动物通过对植物的摄取、水的饮用等进一步造成重金属对动物的污染。食品动物被污染后制成的食品,进入,将对产生危害。猪肉中重金属的来源以及对的危害,分别阐述如下。 2.1 猪肉中镉的来源与危害 镉是一种对动物和人类健康危害严重的重金属。环境受到镉污染后镉可在生物体内富集,通过食物链进人,引起慢性中毒。动物体内的镉含量,主要受摄入饲料中镉含量的影响。饲料中镉含量在非污染条件下是比较低的, 但在镉污染区或饲喂高镉量的饲料时, 可导致动物体内及畜产品中高镉量的残留。 镉被吸收后,形成镉蛋白。选择性蓄积于肾、肝,其中肾是镉中毒的“靶器官”。镉在体内,影响肝、肾酶系统的正常功能;使骨骼的代谢受阻,造成骨质疏松、萎缩、变形等。 由于动物体内缺乏超量控制的机制及有效保持平衡的机制,动物不能自动排泄镉,不能阻止体内镉过多沉着。镉的生物半减期很长,有20-30年,具有体内蓄积性。猪肉中镉污染最严重,且我国的国家标准比CAC的标准低,控制和预防猪肉镉残留是重中之重。 2.2 猪肉中汞的来源与危害 鱼粉营养丰富,含有大量动物蛋白质和钙、磷等矿物质,是最好的动物饲料原料。被汞污染的鱼类是饲料中汞的主要来源。 汞有金属汞和汞的化合物两种存在形态,化合物又可分为无机汞化合物和有机汞化合物。金属汞中毒常以汞蒸气的形式引起,通过呼吸道进人肺泡,经血液循环运至全身, 导致头痛、头晕、运动失调等。甲基汞在肠道内极易被吸收,大部分蓄积在肝和肾中,分布于脑组织中约占15% ,但脑组织受损害则先于其他各组织。日本著名的公害病——水俣病即为甲基汞慢性中毒症。 2.3 猪肉中铅的来源与危害 猪肉中的铅污染主要来源于饲料中铅的污染。日常生活中含铅物品的使用,造成了铅对环境以及饲料原料的污染。进入食物链进而污染了猪肉。铅不仅可以引起饲养动物机体产生贫血、免疫功能障碍等急慢性病变,还可以影响哺乳动物的生殖系统和消化系统等。铅含量达到一定量时可使鱼类致死,还可破坏水体自净作用。铅是对有害的元素,人食用了被铅污染的猪肉食品后,可能会引起末梢神经炎,运动和感觉障碍等。四乙基铅对脑组织的毒性作用很大。 2.4 猪肉中砷的来源与危害 环境中的砷化合物不超过负荷的量不会造成危害。有些砷化合物在农业上作杀菌剂和杀虫剂,在其使用过程中,可进入植物体内,从而对一些饲料原料造成污染,长期饲喂猪会引起慢性中毒。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末梢神经炎和神经衰弱症候群的症状[。由于添加超量砷制剂会使猪表现出皮肤红润、皮毛光亮,于是一些饲料厂家在饲料中超剂量添加砷制剂。但砷制剂是有毒的,不但对环境造成污染,并经食物链危害健康。长期食入高浓度砷的猪肉,可引起急性砷中毒或慢性中毒。 2.5 猪肉中铬的来源与危害 工业“三废”中含铬量高的情况下,将会导致铬污染周围环境,可引起在此环境中的家畜中毒。铬对有毒的主要是六价铬。据报道,经口腔摄入的六价铬有10%被机体吸收,其中10%可能在内停留达5年之久。摄入超大剂量的铬会导致胃肠道,肾脏和肝脏的损伤,甚至死亡。在规模化畜禽养殖业中,现在铬因其在改善繁殖性能、提高胴体品质等方面均有作用,被广泛用作添加剂, 且往往过量添加,但因此也带来了负面影响:一是增加了动物产品中的铬残留,对人有潜在危害;二是铬在周围土壤、水源或环境中不断增多,达到一定量时也会破坏环境,引起人和动物的灾害。因此在应用铬制剂时必须慎重。 3 三峡库区生态养猪模式中无公害猪肉生产控制重金属污染的途径 3.1 加强工业三废的治理与产地环境的控制 猪肉中的重金属污染主要来自工业三废的污染。在重工业城市及其近郊,环境污染严重的地方,尤其要重视产地环境中的重金属污染问题。建议对包括农户在内的规模化养猪场,建立养殖环境污染监测机构(体系),督促生产者对生猪产地的合理规划选址,严格检测产地的环境,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其进行生猪的生产经营。对于工业三废的治理,应严格控制重金属的排放;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减少排放,提高回收利用率;依靠先进的技术,如嗜重金属的微生物、植物,来治理已被重金属污染的环境——土壤、水体等。 产地环境的控制, 这是源头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生猪粪尿以及养殖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可以依靠如下措施来控制:合理建设生猪养殖场,采用先进的清粪工艺,应用先进的绿色环保技术,场区内合理绿化, 应用新能源技术沼气工艺等。 建议将养殖环境污染治理纳入法律法规,建议制定《养殖环境污染防治法》。各地政府应当建立养殖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实行管理者和生产者共同承担责任。强制推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对不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标准的规模养猪场应进行整改或停止生产。 3.2 饲料中重金属污染的预防 3.2.1 加强饲料原料与饲料生产中重金属的监控 农作物、天然饲料中存在着不可忽视的不安全因素。如土壤被重金属元素污染,重金属元素就可能向农作物、天然饲草饲料体内迁移和累积。而现在各养殖场自己种植的农作物、饲草饲料,并未纳入国家饲料重金属监测中。重金属元素具有富集性与累积性,其存在的潜在危害性不容忽视。建议有关部门将生猪养殖场农作物、天然饲料的质量监控纳入国家计划中。 在工业化生产饲料中,预防重金属的污染的关键控制点:一是加强饲料来源的重金属监控,在收购饲料原料时,加强监测,将潜在风险在源头就降低到最小;二是饲料加工工具和加工环境的质量控制,限制使用重金属元素的饲料加工工具、管道等,定期监测饲料加工环境,杜绝在生产过程中引入风险;三是运输过程中的重金属控制,限制使用含重金属元素的运输工具。 3.2.2 对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控制 严格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关于查处生产经营含有违禁药品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紧急通知》来执行, 严格控制重金属元素砷、铅、汞、铬和镉的添加量,严禁超标。禁止超量添加铬制剂,矿物性添加剂。 开发使用可代替普通添加剂的绿色添加剂。绿色添加剂包括中草药添加剂、糖萜素等,这些绿色添加剂,不仅能有利于消除重金属对动物机体的危害,还能提高生猪的生产性能。有资料显示,采用由矿物质原料组成的吸附剂来降低镉和铅在猪体内的毒性作用,其效果是明显的。 3.2.3 规范使用配合饲料和添加剂 由于生产者大多受教育程度比较低,对非合理使用配合饲料以及添加剂的危害性缺乏意识,而且他们求利益心切,往往造成养殖过程中忽视了配合饲料以及添加剂使用的规范性。尤其是一些添加剂的过量使用,不仅造成了添加剂的浪费,有可能造成重金属的污染,也使得添加剂的效用没有最好的发挥出来。所以,应该大力向生产者宣传科学养猪的知识,管理者应该帮助生产者规范合理的使用配合饲料和添加剂。 3.3 建立健全肉安全控制系统 国外的猪肉安全控制系统主要由法规标准系统,管理控制系统, 动物健康保障系统,猪肉安全检验及保证系统等子系统组成。学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对比国内外的猪肉安全控制系统,我国主要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建设。 3.3.1 法规标准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①细化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补充不足和模糊的方面。②制定的法规要向国际标准靠拢,如CAC,欧盟的法规标准。③强制推行HACCP管理、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兽医规范(GV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等。④研究制定将法规和标准落实到源头,基层的动力机制。⑤提高时效性,要及时根据我国的科学发展和卫生要求,对各项法规标准进行修改。 3.3.2 实行猪肉产品卫生质量的全程监管制度 根据OIE的要求和规定,逐步建立一支适度垂直管理、高效精干、责权统一的官方兽医队伍,实行猪肉产品卫生质量的全程监管制度。实现从动物饲养——屠宰加工——市场检疫和出入境检疫的全面管理。全过程包括饲养、屠宰、加工、运输、储藏、销售、进出口全过程;也包括相关的场所、环境、设施、工艺、操作规程和操作方法;还包括科研、实验、检验机构、兽医诊疗以及动物福利各个方面。 3.3.3 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 应发展追溯和透明系统,保证生产者、加工者、分销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透明。为了保证信息的快速传播,还应该建立,储存动物以及运输、进口、贸易信息的信息系统,动物疾病通知系统以及食品安全的预警系统。